今年起,如果江西省的国企和事业单位职工想要创业,一份停职留岗的“三年之约”让他们没有了后顾之忧。经过单位批准后,职工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,3年期满职工可自行选择回原单位就业或停职继续创业。该政策一出,议论纷纷。有人质疑国企员工创业竟可享受“超国民待遇”;也有人拍手叫好,认为该政策能激励国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扔掉“铁饭碗”,投身商海实现自身价值。(1月27日中国青年报)